实现美国投资移民的两种方案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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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美国是很多华人的梦想,对于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华人来说,选择一个好项目进行投资移民是较为可靠的一种途径。其中,投资移民又分为两种方案,一种是直投移民,一种是区域中心投资移民,下面我们来分析到底哪一种方案比较适合自己。

直投移民:

投资移民分为两类:即直投移民和区域中心。投资移民法案1990年由美国国会最初颁布时只是允许投资人以投资100万美元、给美国创造至少10个就业机会这种直接投资的方式移民美国,这就是第一种投资移民类别 — 直投。这种投资移民方式要求外国投资人获得临时绿卡以后要直接参与管理。这种管理可以通过参与公司日常决策和股东大会上的投票表决来实现。

 区域中心投资移民:

1990年的投资移民法案颁布以后,因为每年只有很少的人通过直投这种方式来移民,所以国会在1992年10月6日又通过了投资移民试点计画,即区域中心试点计画( EB-5 Immigrant Investor Pilot Immigration Program ,§610 of Public Law 102-395),以期促进偏远地区和高失业地区的经济振兴。这就是第二种投资移民类别 — 区域中心。区域中心试点计画放宽了直投的标准,规定如果投资人投资于政府核准的目标就业区(Targeted Employment Area简称TEA),即偏远地区或高失业率地区,则只需投资50万美元而不是100万美元。而且,直投规定的「必须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的要求可以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间接创造的就业机会是指因为开发该EB-5项目间接促进的其他行业人员的雇佣,比如房地产开发项目可以把建材、设备、固定装置、家具制造商、供应商、建筑师等等以及对当地整体经济的促进所产生的其他产业就业机会的增加都算进来。这些间接就业人数的计算不是靠凭空推测得来的,而是要根据项目整体投入的资金额经过移民局认可的经济模式换算出来的。建筑工期如果超过两年,也可以把建筑工人都算作项目所创造的就业机会。此外,区域中心这种投资方式不需要投资人蔘与管理,不需要投资人享有经营上的投票权。出于优先促进和保护偏远地区和高失业地区经济的考虑,法律规定每年的一万个投资移民名额要给区域中心至少预留三千个。如果满额,可以使用剩余的七千个名额,而直投则没有这个名额上的优势。

给投资移民者的一点建议:

对于很多纠结于到底是直投还是区域中心好的投资人,我的建议是根据投资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投资人对在美国经营一个商业有信心、或者是能跟有成功经营经验又可以信任的美国当地人合作,并且准备要投资的行业是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比如餐馆、超市、加工厂等等能够创造充足的直接就业机会的话,那就可以考虑做直投。直投不一定都要100万美元的投资额。如果直投的经营地点是在偏远地区或者高失业率地区的话,仅仅投资50万美元也是可以做直投的。

但是对于那些不了解美国市场、对自己在美国经营一个商业没有信心、没有好的合作伙伴的外国投资人来说,还是选择区域中心的投资方式更省心更保险。因为区域中心资格的获得并不容易,须花费很多金钱并通过美国移民局的复杂审核,才能获准成立。很多区域中心的运营商、开发商都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如果选择的是优质可靠的区域中心,投资人就可以很省心的获得永久绿卡并获得投资资金的返还。当然,在目前获批的一千多家区域中心里也还是存在着良莠不齐的现象,如何选择好的区域中心就成为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这个部分的内容我会在下一期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作者耿婷简介

法路通律师楼资深移民、商业、房产律师,办理业务包括:EB-5 投资移民和区域中心申请、L跨国公司高管、各类亲属移民、EB-1杰出人才绿卡及各类非移民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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