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劳资纠纷的投诉,首先要说一下美国公平劳动标准法案(The Fair Labor Standard Act, FLSA),它是针对劳资及加班补偿所颁布的法案。规定雇主不得要求员工在一个工作周内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如果过超40小时,那么该员工在超时期间得到的报酬不低于基本工资的1.5倍(部分工种除外)。纽约州劳动法规定:员工如果赚取最低工资且一天工作超过10个小时,则雇主需要多支付一小时的最低工资,这是“工时蔓延”加班补偿。具体劳资纠纷可向劳工联络中心咨询,电话:(212)775-3880,周一至周五9AM~4PM。
劳工厅还特别成立了移民劳工维护局(Bureau of Immigrant Workers’ Rights),它的主要功能是确保移民劳工获得法定工资,解决雇主强迫员工超时工作、用小费抵薪以及侵占小费等劳资纠纷问题。单位长期超时工作且不执行最低工作标准的问题可向其投诉。中文热线:(212)621-0475。
即使没有合法身分或工卡,也受劳工法保护,同样享有与其他员工同等的权利,获得加班补偿和最低工资保障。州劳工厅在处理案件时,不会查问投诉者的身分。对求助人的资料全部保密,若是非法移民,不会通告移民局。调查员需要跟求助者进行面谈,根据求助人需要,用方言跟他们沟通。在劳工局亲临现场调查之前,调查员需要收集全面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