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自2017年12月31日起,根据雇主的规模以及所在地区不同,时薪涨至10.40~13.00美元不等。而最低时薪将逐年增长,直到每小时15美元为止。以纽约市11人或以上的机构为例,雇主须将最低时薪从每小时11调升至13美元,涨幅高达18%。预估这一新规将惠及超过230万名的打工族。
法拉盛劳工律师表示,商家要确实做到聘雇应做的责任,以免兴讼官司。以餐饮业收小费雇员(Tipped-Employees)为例,纽约市十名雇员以下的公司,雇主须付员工最低时薪8美元;登录时薪通知单,并请员工签字;还要纪录员工小费金额。如果员工的时薪与小费(低于4美元时)加起来不足12美元,雇主须补足差额,确保收入达到最低时薪。
但律师特别提醒商家,由于小费通常会超过4美元,所以能符合12美元标准,因此很多老板就误以为,不必提供员工时薪通知单与作小费登记的工作。事实上,忽略这些工作是违法的。如果被劳工局查到,或被法院告时,只要没做到其中一项,老板就得付员工最低时薪12美元。
另外,如果老板没按时提供薪资条,欠资一旦被告,罚金与欠薪同数。以一个在厨房工作的员工薪资计算,若积欠4~5年,雇主可能要赔偿二、三十万美元。一般的小店可能负担不起巨额赔偿,都得关门大吉。所以店主不可不慎。
当然雇主与员工之间雇用法条很多,律师主要提出几项重点。首先,须按时薪支付薪资。尤其纽约州劳工部的酒店餐饮业工资法令明确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雇员的工资必须按时薪来支付,不得以固定的月薪、周薪或日薪来支付雇员。再者,每天规定打卡时间。为保护自己,雇主应要求员工每天上班至少打四次卡,而且保留打卡纪录。另外,要诚实支付员工规定的最低时薪。最后,务必填写工资单,单据须留存至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