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爱国的核心〝自由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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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美国半年就回来了。我是因为要在纽约出书,因此得到了美国方面的邀请。另外,当时我手头还握有一个斯坦福大学的邀请,我结果没好意思去大学,我觉得我也不配,因此我就到纽约把书出了,出的是英文版。至于斯坦福,我就没去。

去了美国之后我就决定在那里待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我去了纽约、洛杉矶、旧金山、芝加哥和美国一些乱七八糟的城市,就是为了走走看看,这么做其实也就是为了将来能堵人家的嘴,你想想看是不是这个道理:别人一说起哪儿哪儿,你说你去过,人家不会跟你多罗嗦了。

在美国,我在纽约和洛杉矶待的时间比较长,觉得这两个城市很不一样。

洛杉矶这个城市真的让我大吃一惊。在洛杉矶,除了一些特别的色情场所之外,那里一到晚上天黑了之后,什么娱乐也没有,有时候我去一些美国大陆城市,到了晚上八点多钟进城就找不到地方吃饭了,因为大家都睡觉了。

而且美国人非常规矩,社会上非常井井有条,执法也很严,在国内我们都被人骂惯了,觉得人和人之间就应该互相不友好,可是我到美国之后觉得在那里真是好到得老对周围人说〝谢谢〞了,因为我在美国遇到的很多情况是你去找人办事,人家还对你极为客气。

但是我非常不喜欢美国人爱在路上跟陌生人打招呼这一条,因为我英语不好,他们一跟我打招呼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样一来,让我显得挺无理的。

我作为一个外国人在那里也有安全感,原来我觉得美国的犯罪率很高,但其实那种犯罪率不太能侵害到你,纽约的地铁让人形容成罪恶之渊,一开始我到那里都不敢坐地铁,老是坐计程车。

后来我晚上坐了一下地铁,觉得挺好的。而且我觉得自己在那里待着别人还挺害怕我的,可能他们把我当成越南人了,这使得我大有安全感。

我遇到的别外一件事情更能说明问题:

有一天,我在曼哈顿世界贸易中心那里独自一人行走,那里的办公区,一到晚上就没人了。我看见对面有一个黑人走了过来,我有些心慌,但没想到他似乎也非常害怕我,我们两人隔着两个街口他就绕着走了,我当时正担心如果让我绕,我怕我会被绕丢了,想不到他先绕了。

在美国生活,我可以说没有遇到过任何不愉快的事情,如果非要解释这个现象我只有用〝理想社会〞来做出说明,这个国家非常适合小市民生活,假如你不是一个有追求的人,你只想过一份踏实日子,你只想〝我不侵犯别人,别人也别侵犯我〞,那么美国是最好的地方。

而且,那里的社会相对来讲是最公平的,公平到有时候你都不好意思的地步。

比如,我在那里看到这样的一个报导,说是加州的纳税家庭每年要负担非法移民一千多美元,比如负担他们的子女教育等等方面的开销,这事要是搁在别处,谁干呀?

美国确实让人开眼界。过去的我等于是一个井底之蛙,起码对古典的东西方艺术了解得不太充分,我在美国的那些日子里整天东看西看,主要是想受些教育,我过去一直认为中国古代没什么文化,没什么文明,起码在雕塑和绘画上是这样。

但是在美国的博物馆里看了一些中国以前的东西,一下子把我过去的想法打破了,我觉得那些东西还不错,和希腊的东西摆在一起比也不算太寒碜。
在中国,我不太能够见到这些东西。偶尔见到一些张大千或者齐白石的画,但我认为那些东西不是很地道。

说来说去,我在美国也没有做什么事情,我如果是一个画家或者是音乐家,我也许在创作上出现不了障碍。

纽约那个地方有十几万诗人、十几万音乐家、十几万作家、十几万演员,也就是说有几十万艺术家群居在一起,之所以聚集在那里是因为那里对人没有压迫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空间,所有东西都是可能被艺术化的。

到美国之后我才知道什么是精神上的彻底自由但是我归根结底是一个写中文小说的,是依赖文字吃饭的这样的人待在美国会有点麻烦。

美国的中文是一个非常杂的东西,是被台湾国语化了的中文。我倒是在那里曾经想过写一个比较长的东西,反正在那里住着也没人来打扰你,谁未经准许进了你家家门你不是都可以对他开枪吗?

但是如果我在那里不看中文的东西,我的中文本身就不活跃,慢慢地,中文水平就会下降;但如果我看中文的东西,那里那些非常杂的台湾中文就会慢慢地让我的语言背景做出改变,这样,我写出来的东西让中国大陆读者看起来就有隔膜感,起码会认为写的〝不是我们这里的事儿〞。

我到美国之后因为英语不行,就去和大量的中国人接触,这些人很多都是我过去在国内就认识的,或者在国内有过一面之交的,其中甚至包括了我失踪了的一个中学同学,见了这么多人,我总的感觉是这么多年没见面,这些哥们全到美国来了。

我认识的一些作家现在也在美国生活,我个人认为他们在美国基本上都没有写出更好的东西,我感觉他们的语言和文字的能力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比如说我所认识的作家阿城,他在美国为了保持自己文字的纯洁性,在那里待了八年也坚持不学英语,他的这个努力还算好,但是也有点过分艰辛了。而有的作家在美国干脆就干起别的事情了。

在另一方面,我觉得中国人到了美国之后都变好了,变得都守法了。我认识几个在国内都是坏人的人到美国生活之后都变得非常老实。我才一到美国,朋友就告诉我〝你可千万别犯法,你在美国犯法算是倒了大霉了,会记你一辈子,到哪儿都跑不了〞。

大家都这么专门提醒我,就好像我在中国就是以犯法为生似的。我后来想,可能大家把每一个刚从大陆来的人都当成一个潜在的犯罪份子了,觉得必须叮嘱一番,我想他们其实也想要你知道,在美国犯法之后,你别想〝托人帮忙〞。

但是对我来说,作为一个写作的人,如果那么老实、那么循规蹈矩其实也不行,这是让我很畏惧的地方。在中国,一个人有时候闹得无法无天其实有助于打开思路,这个原因使得我不想过早地变成一个好人,当然,我想我老了以后还是要变成一个好人的,变成一个德高望重的人。

到美国后我开始明白,我这样的人在美国待着其实非常矛盾。

第一,我太老,四十岁年纪的人已经不可能重新开始新生活了,假如我去美国的时候是十八岁,哪怕是二十多岁,我都可以把自己周围弄干净了,甚至可能会觉得拿中文写作都没意思了。真的,在美国也有这样的人,彻底变成一个〝少数民族作家〞了。但这对我来说已经不太可能了。

第二,我又太年轻,如果我已经六十多岁了,我反而就可以踏踏实实地在那养老了。因为美国的生活品质是有目共睹的,日子可以过得很安全,没有人来打家劫舍,也肯定没有外星人入侵,人老了可以死在自己家的床上,这一点问题一定不大。

当然,我也还有一些自尊心,对于我到美国生活这件事情,我一直这样比喻;你到人家家里来住就够腆着脸的了,然后你再跟人家抢着干活,比如说抢着到餐馆打工之类的,这就不太合适了。(而且我也干不动。)从小,我家里的大人就教育我:别人的东西别吃、别人的东西别拿。

在美国的时候,我的出版社也曾经把我介绍给《花花公子》这些杂志去写小说,我用中文写,他们翻译,与此同时,我也得到了一些写剧本一类的事情。

值得一提的是对《花花公子》这类的杂志我这次也有一些新认识。我曾经从自己过去写的《玩的就是心跳》中摘了一些片段,想登在《花花公子》上,其实也就为了我的书能在美国更好地发行,但是稿子后来被对方给退了,理由是〝太黄色〞。

他们可能忌讳里面出现了一点乱伦的关系,这样我才知道:《花花公子》这样的美国杂志,其实反映的是非常严肃的人的需要和欲望,不像美国青年刊物那样有病态的东西。

相比之下,我显得粗鄙。

在美国,你不仅可以摆脱来自政权、国家的压迫,还可以摆脱来自社会、群体的压迫。这点亚洲人应该感觉更强烈。

因为亚洲非常是一个群体文化主导的地区。你的行为如果没有按照那个社会的要求,没有得到那个群体的认可,就会感觉到一种无形的压力。

你周围那个群体特别关心你,你买什么房子、开什么车、哪笔投资赚了多少、赔的多惨、是否结婚、何时生子、儿子考上哪个大学、女儿是否嫁了富豪,等等等等,统统都有人关注。

于是你就要为别人的看法活着,为面子活着,那虚荣心就像火箭一样冲天而去,时时刻刻把你吊在半空中。那个活法实在太累、太本末倒置了。

而在美国,你愿意怎么个活法,就怎么活。你成天开着宾士在大街上晃荡,也不会有什么得意感,因为根本没人多撇你一眼;你骑个自行车送外卖,也不会感觉什么心酸,因为你也不会遭到什么冷眼白眼,下了班,你照样有一迭钞票。没有同事、朋友跟你攀比。大家下了班,各自享受自己的天伦之乐,才没闲功夫管那么多别人的事儿。

像我自己,如果不是在美国,即使不因言获罪被关进监狱,恐怕也是今天这个同事跟你说,你这个观点不符合国情;明天那个朋友忠告,你那个政治立场太偏激了;后天某个亲属善诱:写文章惹麻烦、得罪人,还两袖清风;你要是去经商,早就发了多大多大的财,等等。

于是为了迎合这一堆关心你的好心人,你就住嘴吧。你的个性、你的思考,就被那个群体的思维吞没了。

在美国,你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比任何一个其它地方都更能摆脱来自社会群体的压力,这是又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自由。而这个自由给人带来的幸福指数是非常高的。起码我个人对这点的感觉很强烈。

中国有作家说,〝美国是由千千万万不爱自己的祖国的人组成的国家,但他们都很爱美国。〞他说得很准确。

美国人非常爱国,是全世界最爱国的一群人,但他们却不是民族主义份子。这绝不仅是因为美国由各种民族组成,而是因为美国人〝爱国〞的内容是爱〝自由〞。

美国是最自由的国家,所以他们才爱。在自由这个概念里面,没有血源、没有种族、没有宗教、没有群体。所以说,美国人爱国的核心是爱〝自由的价值〞。

美国没有民族主义,也可以有〝国家主义〞呵,但美国也没有。你看美国人从来不会为赢了或输了一场和〝外国〞的体育比赛而全国欢腾,或全国暴怒。

但是,当美国运动员胜利、美国国旗高高升起的时候,美国人也会很高兴、很激动,因为他们热爱那面护卫着他们的〝自由〞的旗帜;而不仅仅是一面代表土地、血缘、民族和国家的旗帜,因为:

对土地的爱是有尽头的,如果那块土地使你遍体鳞伤;对血缘的爱是有尽头的,如果血缘带来的苦难多于幸福;对民族的爱是有尽头的,如果你的所谓伟大的民族把你变成渺小的个人;对国家的爱是有尽头的,如果你的号称强大的国家要你牺牲做它的奴仆。

我想无数遍强调的是:

人们对美国的爱,既不是对土地的爱(哪里都有美丽的山河),也不是对血缘的爱(哪个人种都有俊男美女);既不是对民族的爱(哪个民族都有自己骄傲的特色),更不是对国家的爱(独裁者的天下总有最大的爱国理由)。热爱美国,是对自由的爱。而一个人,只有对自由的爱才会永不疲倦、永无尽头!

所以,捍卫美国,是捍卫〝我自己〞的自由——在一个人所有的动力中,没有比捍卫自己的自由更大的动力。所以,尽管艰难,自由在一路地胜利。

──转自《阿波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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