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纽约车祸律师顾乐斯:交通事故如何得到最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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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车祸/交通事故中受伤,著名纽约车祸律师/交通事故律师顾乐斯大律师(中文热线888-792-8888)将帮助您获得最大车祸赔偿。50年来顾乐斯大律师服务纽约皇后区(法拉盛)、布鲁克林(八大道)、曼哈顿,为华人争取意外伤害赔偿/车祸索赔/交通事故赔偿/滑倒摔伤/工地事故索赔等,理赔成功之前您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在美国,大大小小的车祸几乎每天都在发生,这些车祸造成或多或少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全美每年都有100万宗车祸案件入禀法庭。一旦发生了车祸,当事人该怎么办呢?以下是律师的建议:

第一,不要轻易私下和解。如果一部汽车撞到你,司机说,不要报警,我给你500块钱,咱们私下和解吧。这时候,如果你受伤了,法律规定一定要报警。即使伤很轻,也要报警,不一定在现场,可以事后报警。

第二,无论如何都要做医疗检查。发生了车祸,人通常处于惊魂未定的状态,有些受伤没有立刻显现出来,包括头部、颈部的伤,可能后来才能发现。因此,不要跟警察说:“没事”。如果你说没事,警察可能就会在报告上写下你没有受伤,对你很不利。有一个误解——有人认为肌肉扭伤(软组织伤)不是伤,事实上大部分车祸案都是肌肉伤而获得赔偿的,没有车祸受伤经历的人千万不要小看肌肉扭伤。

例如:有一个人出了车祸,手臂上有块淤青,他觉得没事,但一个月后,他发现自己的手臂动不了,赶紧去找律师,但律师不愿意接案,因为保险公司十有八九不会理赔,保险公司会说,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了,谁知道你是不是跟人打架受伤的呢?怎么证明你的手臂不能动是车祸所导致的?

律师的建议:纽约州有“无过失”(no-fault)保险,即无论谁对谁错,不管你是不是肇事司机,你都有资格获得最高不超过25,000元的保险理赔,其中包括医药费和工资损失。

第三,车祸发生后,小心你自己说的每一句话。记住,绝对不要说“是我的错”(Never say ‘it is my fault’)。警察通常会问车祸相关人员:“发生了什么?” 警察问的是事实,不是让你下结论。因此,你不要说“对不起”,也不要说“是我的错”。常言道,一桩车祸的发生需要两部车。有可能大部分的过失在于你,但对方可能也有过失,无论你错90%还是10%,你都不要把过失全部揽到自己身上。

第四,保存所有的证据。保存证据对你将来打官司有利。如果有好心的目击者把电话留给你,要赶紧记下,把目击证人的名字告诉警察。尽可能多地拿到对方司机的信息,问司机的名字、地址、保险公司名字。如果你身上有手机,用手机拍下现场的照片,将来会有用。

第五,出了车祸后,不要跟任何人讲车祸发生的细节,除了你的律师。你可能会接到一些电话,包括对方的汽车保险公司,或你自己的保险公司打来的电话,对方可能态度很好,话说得很动听,但无论如何,不要跟他们谈论车祸,因为你可能会在不知不觉中落入陷阱。

第六,不要自己跟保险公司签任何协议,除非你的律师在场。不要因小失大,因为你能获得的赔偿可能远远超过你自己想像的。

例如: 赵先生的车被UPS卡车撞了一下,车子有小磨损,他的肩膀有点疼,但他以为是小伤,不碍事,于是跟UPS和解,对方赔了3,800元,比修车的钱多了不少,他觉得很划算。但是3个月后,他发现自己的肩膀和脚受伤很重,医生说需要开刀,他这才去律师楼咨询,结果律师告诉他,他的案子本来值10万。

第七,不要跟对方司机签任何协议。对方车辆可能蹭了你一下,刮落一点油漆,这时候,对方司机可能会说,给你150元修车,小事化了。你当然可以拿着钱去修车,但不要签下任何协议。

第八,如果可能,加买“无保”或“低额”保险(UM/UIM)。纽约州规定车主必须购买不低于25,000元的保险。律师建议加买UM(或称UIM),当撞你的车没有保险,或保险很低时,你可以获得赔偿。如果你是已婚者,还可以买“夫妻保险”。当夫妻两人同时在车里,其中一人开车出了车祸,受伤的配偶可以告开车配偶的保险公司,获得赔偿。以前纽约州曾经一度取消该法律,理由是防止欺诈,现在又恢复了该法。

为什么聘请专业车祸律师比接受保险公司(马上付费)的和解更好?

当你或你的亲人发生车祸后,保险公司通常会急于向你提供一个和解并希望你会接受,从而令你放弃找车祸专业律师代表并处理你案件的权利。就算你觉得保险公司提供的和解是不错的,明智的做法是咨询一个律师,因为很有可能你得到的不是公平和应得的赔偿,你可能应得更多。

下面是一些主要的原因为什么请律师比接受和解更好:

‧ 专业车祸律师有更好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帮你处理所有文件和报告以让你得到一个公平的赔偿。

‧ 律师可以面谈证人和调查警察报告之外的详细情况。

‧ 律师可以代表你向保险公司谈判,帮你争取那些保险公司一般不赔的项目, 例如失去工作能力后的工资损失,如果你的受伤需要长期的医疗治疗费用,精神压力,还有从此以后的生活改变的赔偿等等。

‧ 律师会运用所有的一切尽力争取一个最高的赔偿。

案例1:林女士两年前在皇后区贝赛过马路时,被一辆正在转弯的厢型车重重撞到保险杠上,扑向空中,又摔到地上,身受重伤。林女士在车祸后的一年半内接受了包括背部、颈部治疗在内的四项手术,术后病情虽有所缓解,但仍不容乐观。除了身体的伤和痛还得了忧郁症,多次接受心理医生的治疗。现在她走路最多只能走十分钟,经常失眠。在经济上她也有很大负担,手术费用就超过20万元,此前从事家政服务的她在车祸后无法继续工作,需要借钱来维持生计。

此类案子的受害人通常只能获得十几万元的赔偿,撞上林女士的司机的保险公司开始只同意给很少的赔偿款,然而律师为林女士进行了全面的损失评估,并提供了有力证据,包括心理医生出示的报告指明车祸后的林女士每年需要2万5千元的心理治疗费等,最终为林女士争取到81万8千元的赔偿款,肇事司机购买的是最高赔偿100万元的汽车保险。

案例2:李小姐在上州做工,坐老板的车去上班时发生了连环车祸,李小姐锁骨骨折,受伤严重。车祸以后,老板把她送到医院,然后把出院报告、警察报告都拿走了,没有给李小姐。李小姐回来以后,可以说是“一问三不知”,自己受伤的情况、在哪家医院住的院,全然不知,这种情况要获得索赔是很难的。

律师接手这个案件以后,确认李小姐的老板和后面追尾的司机为索赔对象,通过各种途径获得了保险公司的信息,并从保险公司获得了警察报告。另一方面则想办法找到了李小姐当时住院的医院,获得了医院报告。在这些细致工作的基础上,李小姐获得了赔偿,老板和追尾司机的保险公司要负责李小姐的医疗费、误工费和责任赔偿。

案例3:75岁的程先生遭遇了一次轻微的车祸,被汽车撞伤。程先生委托了一位西裔律师,代理他向保险公司索赔。案件委托三年以后没有任何进展,今年1月程先生突然接到西裔律师的通知说不再代理他了。同时,对方(保险公司)律师因为案件拖得太久,也下了“最后通牒”:如果今年5月再不索赔,就视为程先生自动放弃。

程先生只好再找律师,专业律师接手案件后,很快就和对方达成了和解,只花了三个星期,而且获得了1万8千元的赔偿,程先生对这一结果非常满意。

案例4:陈先生是餐馆送外卖,骑单车在缅街上被西人撞倒;左腿严重受伤,因担心身份问题而不想索赔;但经过专业律师的解释及争取,二年后法官裁定获赔12万元。

案例5:孙先生在开车途中被白人货车追撞,颈部严重受伤,因担心英文不好而不敢索赔,经过专业律师陪同拿取警察报告后且确定是对方的过错,马上立案;二年半后获赔20万元。

案例6:郑先生从纽约乘坐巴士到新泽西打工,结果路途中发生车祸,只觉颈骨碰撞;刚开始不觉有异样,结果在第三个礼拜觉得剧烈头痛,因为在30天内立案;并且经过律师团极力争取,二年后获赔10万元。

交通意外时刻都在发生,哪怕是小事故也能争取合理赔偿。如黄先生在皇后区牙买加开车时,被另一辆车撞出车道,但本人受伤并不重。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黄先生很快取得2万5千元赔偿,远远超过预期。其实,只要律师思路慎密,法律知识渊博,懂得采用最佳策略,可以在不超出法律规定下,将小案变成大案,取得意想不到的高额赔偿。

大部分车祸案件都是以和解结束,告上法庭的只有极少数。几乎所有的律师、保险公司都尽量避免打官司,因为第一,打官司要花钱。第二,打官司耗时间。无论你是原告或被告都要花时间,而官司要结束也要等好久。纽约一个简单的车祸官司通常会要等待一至二年才会轮到开庭。第三,打官司不能保证你就能获得更多的赔偿,甚至不能保证你拿到一分钱,因为一旦案件上了法庭,决定赔偿你多少钱的是坐在陪审席上的六位美国公民,而这六位美国公民中只要有一位不同意你对赔偿的想法,就会对你的案件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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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792-8888, 646-801-8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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